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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

移动版    时间:2015-11-14 14:46

海府办[2010] 46 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

方 案 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农场: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琼海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政府应对地质灾害能力,及时科学处置地质灾害,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地质环境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为依据,科学制订防治措施,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全面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金赞线上博彩,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的领导,落实我市区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制,决定成立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符传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兆润(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远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梁昌卫(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洪德伦(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黄邦泰(市水务局副局长)

           梁振兴(市公安局副局长)

           符文斌(市民政局副局长)

           蒙光芬(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黄晓红(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  捷(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克珊(市教育局党委专政副书记)

           魏春秀(琼海市气象局局长)

      谢振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洪德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地质矿产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辖区属地管理,各镇政府镇长、农场场长为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人。各镇政府、农场要设立并公布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值班电话。

  三、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概况

  根据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琼海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确定我市主要灾种为崩塌、滑坡等2种类型,全市共有各类地质灾害点46处,其中,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有5处(详见附表一),一般地质灾害隐患地点有41处(详见附表二)。

  四、重点防范期

  我市位于海南省东部,属亚热带季风及海洋湿润气候区,高温多雨,根据历年降雨资料分析,年平均降雨量达2000mm,每年5至11月为雨季,属台风主要登陆区,台风多发期为8至9月,因受台风影响频繁,普降暴雨,易诱发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因此,每年8月至10月是地质灾害易发的重点时段,是我市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期,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且把防范工作抓到实处。

  五、地质灾害防灾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宣传,做到防灾地区的广大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警觉性和安全意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世界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等为宣传平台,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普及。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防群测人员的地质灾害防灾业务知识培训,大力提高人员的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知识水平、防灾意识和对灾害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大力推进“十有县”、“五条线”和“五到位”建设。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组织、有预案、有规划、有制度、有宣传、有经费、有手段、有预报、有监测、有警示的 “十有县”,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和镇国土所的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五到位”建设,狠抓防灾能力建设工作。

  (三)加强应急反应体系建设。一是要强化应急机构人员建设。组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队伍。二是整合各方资源。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的特点,整合各行各业的资源优势,群测群防,形成防治人员、技术、设备的统一调配机制。三是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实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

  (四)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8月至10月是地质灾害多发的重点时段。各镇要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早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乡镇和山区的村庄、交通干线、矿山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对存在地质灾害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要向市政府提出避险措施,及时排除隐患。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五)强化在建工程项目的防灾工作。联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在工程建设前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建设时严格落实评估中关于地质灾害的防治要求,明确防灾措施,消除隐患,严防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确保安全。

  (六)落实矿山复垦制度,抓好我市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所有矿山企业必须履行矿山复垦义务,闭坑后清除危石、削坡,消除存在的崩塌隐患,因地制宜,恢复生态,避免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同时,抓好我市今年嘉积和长坡石料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嘉积镇和长坡镇石料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消除次生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六、地质灾害应急措施

  (一)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地质灾害主管部门报告,市政府接到险情或灾情报告后,决定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救指挥部。在地质灾害抢救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和当地政府、企业单位、个人应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抢险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定险情,提出应急抢救措施建议。

  (三)根据险情、灾情调查情况,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应急抢救措施,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四)根据地质灾害成因、类型、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撒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疏散。

  (五)对地质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地质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地质灾害突发报警工作。

  (六)国土环境资源、民政、公安、卫生、建设、交通、水利、教育、电力、气象、通讯等部门根据险情情况,做好各自相关应急工作。

  (七)地质灾害发生后,地质灾害主管部门要请求上级立即派出调查组,查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判断危险程度,评估灾情,提交应急调查报告,组织和救助遇险人员。

  七、附则

  (一)各镇政府、农场应当根据当地质灾害特点,制定本辖区地质灾害防灾方案,报市政府及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备案。

  (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要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一次。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环保  地质  防灾  方案  2010年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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