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琼海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府办[2008] 37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开展整顿和规范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
琼海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
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矿整办字[2008]5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并不断扩大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程序工作成果,防止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动出理反弹,确保整顿规范工作全面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清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重点矿区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案件,
利高利高线上博彩,彻底清除整顿工作死角,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整合工作,促进矿山开发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检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㈠持续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已关闭矿山“死恢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㈡深入清理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矿山企业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人的开采活动。
㈢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2005年至2007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㈣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的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对污染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㈤严肃查处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国家关于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的审批程序审批登记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㈥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根据我市整合方案和重点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的要求,全成抓好各项整合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8年年底基本完成整合任务。
三、工作安排
“回头看”行动从2008年3月15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级进行。
㈠清查处理阶段(2008年3月15日至4月20日)。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2007年省整顿规范工作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当场予以取缔;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成员单位要在3月25日前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办公室报送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㈡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准备好“回头看”行动和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材料,迎接省整规办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㈢督察整改阶段(2008年5月5日至5月31日)。针对“回头看”行动前两个阶段发现的尚未及时解决的问题,确定整改时间表,认真组织整改。
四、工作要求
㈠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专项工作组,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㈡完善机制、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建立“回头看”行动目标责任制,实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层级负责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联合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回头看”行动取得实效。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琼海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部署,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狠抓落实。
国土环境资源部门要负责检查矿山土地使用手续、环境影响评估、采矿许可证等手续,加强对重点矿区的动态巡查,对无证勘查开采、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行为,以及无合法土地使用手续、环保手续、污染破坏环境的,坚决予以查处。
工商部门负责检查矿山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矿产品合法来源情况,对无照经营、收购加工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依法没收用于无证勘查、开采的工具和设备。
公安部门负责对民用爆破器材的清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对同一矿区(矿点)存在两次(含两次)以上非法采矿行为以及国土环境资源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查处违法案件时请求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先行采取侦查措施的,公安部门应当指派干警进行配合,确保现场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清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林业部门负责对矿山办理伐林手续和林地占用手续的清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沿海防林等特种用途林内伐林采矿的,依法进行查处。
电力部门负责对矿山供电情况进行清查,对无证勘查、开采行为,以及停产整顿或已经查处关闭的矿山,要及时停止供电。
水务部门会同国土环境资源部门对河道采砂行为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河道采砂规划,或采矿许可证、采砂准采证等两证不齐全的采砂点依法进行查处。
监察部门负责查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审批、供电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
㈢严肃查处,不走过场。“回头看”行动时间紧,任务重,相关部门要明确重点任务,扭住不放,一抓到底。
一是多管齐下,加强监管。开展“回头看”行动要与加强动态巡查相结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要与矿山年检和勘查项目年检相结合,做到全面清理,不留死角;要与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相结合;做到科学监管,准确有据;要与加强矿政管理、保护资源和集约利用资源相结合,做到合理开发,规范管理。
二是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加大对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的要求,做到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三是加快进度,抓好典型。已经立案的,要抓紧处理,尽快结案。要遴选典型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㈣加快研究,建章立制。对“回头看”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着重从管理上查找原因。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违反国家统一规定的要进行清理和纠正,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研究制度落实措施,对尚未建立的制度要抓紧建立,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机制建设。
㈤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正面典型,宣传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同时要抓住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公开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主题词:环保 矿产 资源 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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