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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秀英法院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

移动版    时间:2015-11-29 14:51

  人民网海南视窗5月4日电(肖霈、通讯员陈斌、汪煦川)近日,秀英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张某(匿名)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中,首次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全案在六天内审结。

  今年4月,张某在海口市琼山区某KTV贩卖毒品给他人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从张某身上缴获一小包毒品净重6.0569克,检出氯胺酮成分。我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张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故从轻判处其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

  年初,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该制度从4月份开始执行。快速审理机制是为提高诉讼效率,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利高百家乐真钱赌博,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的一种审判模式。为能正确实施该审判机制,秀英法院主管副院长按照院党组的部署,召集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中院所制定的《若干规定》,并就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强调四点要求:一是快速启动审理程序;二是尽量缩短审理期限;三是合理分配诉讼资源;四是确保案件质量。

  4月11日,秀英法院受理张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若干规定》的适用条件,决定启动快速审理机制。立案庭于当日立案、排期开庭,同时安排案件承办人,并及时将案件移交少年法庭;少年法庭在接到案件后,立即电话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其是否聘请辩护人,根据确认情况,当日制作开庭传票及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指定辩护人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及时将上述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转交法警大队,同时电话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到秀英法院指定辩护人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辩护律师参与诉讼;法警大队在接到该案的文书送达任务后,及时派出法警送达。4月16日当庭作出判决,全案审理仅用了四个工作日的时间,秀英法院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工作衔接顺畅,为适用快速审理机制的案件开辟了一条“高速通道”。

  快速审理机制的启动,对法院案件实现繁简分流,提高案件审理效率,缓解刑事审判庭案多人少矛盾,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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