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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后审批流程

移动版    时间:2015-12-03 01:08

第一步: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审批单位: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审批事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校对);

3.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原件);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股东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加盖印章),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校对);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住所证明;

7.股东会决议;

8.秘书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0898-62925813 31692009

第二步:建设项目选址许可(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可不办理该许可)

审批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审批事项: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选址申请报告(原件1份);

2.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市政府或发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1份);

4.建设项目现状地形图(海南海口独立坐标系),需在地形图上标出拟选范围(原件3份);

5.工业项目需附生产工艺流程,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保部门的意见;

6.填海工程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交海域论证报告和批准文件;

7.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民航、机场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8.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加工、仓储等项目须附消防部门的意见;

9.重点项目和大型项目,必须附选址论证报告(由项目业主委托具有乙级以上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10.位于交通要道、大型交叉口附近吸引大量交通的项目须附交通影响分析;

11.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0898-62932966

第三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

审批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审批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

申请材料:

1.申请书(单位文件,原件1份,加盖公章);

2.项目宗地界址电子坐标(西安80坐标系,刻录在光盘上);

3.项目宗地图纸质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电子文档一份(内含申报纸质材料的全部内容,盖有印章的页面必须连同印章一并扫描,以单个文件名保存Word文档,每个文档小于15MB)。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0898-62930300  62930900

第四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

审批单位: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审批事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申请材料:

1.申请项目备案请示文件;

2.琼海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项目备案申请报告(可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但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情况;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投资规模、建设方案及所采用的主要设备选型等;项目对用地、用林、用海、用水、能源消耗等资源的需求;项目就业、税收等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0898-62925083

    第五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及征收

审批单位:省政府

审批事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及征收

承办部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审批程序: 

受理——规划审查——勘测定界——拟占地土地权属地类审核——征地告知——征地调查——调查结果确认——征地听证——编制一书三方案等材料——市政府批准后上报省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准后发布土地征收公告——补偿登记——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公告时间:10日)——听证——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签订征地协议书---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第六步:供地审批

审批单位:市政府(承办部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审批事项:供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承包、续期等)

申请材料:

1.用地申请书(原件1份);

2.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用地预审申请报告书(原件1份);

3.建设用地申请表或者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原件1份);

4.《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可不办理该许可)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原件1份);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6.环保、林业、消防等部门出具的意见书(原件1份);

7.土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意见(原件1份);

    8.项目用地总平面布置图(原件1份);

9.用地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报告书(一式4份,西安80坐标);

10.以协议或划拨方式供地的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原件1份);

1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12.电子文档一份(内含申报纸质材料的全部内容,盖有印章的页面必须连同印章一并扫描,以单个文件名保存Word文档,每个文档小于15MB)。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0898-62930300  62930900

第七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审批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审批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申请材料: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1份);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蓝线图(复印件1份,核原件);

3.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并盖公章1份,核原件);

4.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原件1份);

5.建设项目现状地形图(海南海口独立、海南平面两种坐标系,同时提供电子版),需在地形图上标出拟选范围红线及界址坐标(纸质原件3份,并加盖公章)。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琼海市土地使用权合同》以及附具的规划部门提供的用地规划条件和附图;

3.建设项目现状地形图(海南海口独立、海南平面两种坐标系,同时提供电子版),需在地形图上标出用地红线及界址坐标(纸质原件3份,并加盖公章)。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0898-62932966

第八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审批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申请材料:

1.《琼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核盖申报单位公章,原件1份)

2.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公司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市国土局出具同意报建证明;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有土地证无需提供】

5.建设项目规划地形图,需标注用地红线及界址坐标(原件3份,信息中心提供);

6.初歩设计方案文本及CAD电子文件(装订成A3图册,图纸须加盖注册建筑师章及设计单位出图章)(原件3份);

7.消防、人防专业部门审核意见,发改、环评批复,项目涉及国家安全、文物保护、民用航空等问题的,需附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8.用地面积大于2公顷(含2公顷)的项目须附批准的修建性详规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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