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务中心下月启用 群众可享受"一站式"服务(琼海要闻)海南省
政务中心启用后其他“大厅”将关闭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运行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凡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项目各部门不得在其他任何场所再行受理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即时办结”的服务模式。政务中心正式开业之日起,省直单位原分散设立的政务(行政)审批大厅相应一并撤消关闭,并不得擅自在原单位或者其他场所自行受理办理。对经省政府批准,由于涉密等法定原因,同意不进入省政务中心集中办理的62个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6个实施单位必须与省政务中心联网,接受统一管理和监督。
即时办理事项当场或当天办结
省政务服务中心将对窗口充分授权到位,严格实行“办件不出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实现“省政务大厅之外无审批”。对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其受理、审核、审批、收费、发证等各个环节全部都在中心完成。属于即时办理的,由行政审批办公室即时审核,当场或当天办结;属于承诺办理的,由行政审批办公室按事项的审批工作流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确需行政领导签批的,可通过网上审批或由其本人定期到窗口进行签批。对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现场勘查、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由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安排。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听证、招标、拍卖和专家评审,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内举行。
审批、收费“一条龙” 服务做到“十公开”
集中到省政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其相关收费一律集中在省政务中心设立的相关银行窗口进行,实现审批、收费“一条龙”。
据悉,对所有进入省政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省政府都要通过媒体、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做到“十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法律政策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许可审批进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知情权、接受服务权和监督权,解决许可审批中“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问题。(罗世容)
进入省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单位
1 省发展与改革厅
2 省商务厅
3 省教育厅
4 省科技厅
5 省公安厅
6 省安全厅
7 省民政厅
8 省司法厅
9 省财政厅
10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11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12 省建设厅
13 省交通厅
14 省农业厅
15 省海洋与渔业厅
16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7 省卫生厅
18 省地方税务局
19 省统计局
20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1 省水务局
22 省林业局
23 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
24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5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6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7 省旅游局
28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9 省气象局
30 省档案局
31 省盐务局
32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3 海口海关
34 省地震局
35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分局
作者:罗世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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