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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超生人口可落户 普查数据不作处罚依据

移动版    时间:2015-12-21 20:03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即将开始,然而因超生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未落户情况的居民却不少。南海网记者日前采访海口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相关证件证明齐全、符合条件的超生人口都可以办理户口。

  村民:成长十几年儿女无户口

  海口龙华区新坡镇周松华的三个孩子,正面临着无户口难办户口的苦恼。周松华的三个孩子中,最大的女儿今年已经14岁,最小的儿子也8岁了。周松华告诉记者,自己今年已56岁,劳动能力已不强,妻子又有残疾,加之三个孩子都在读书,家庭生活很是困难。于是,他想申请低保,为家庭减轻一些负担,但由于三个孩子一直没有户口,低保申请不成。如今想为孩子上户口,却因诸多原因一直办不下来。据周松华介绍,他们村子里像这种情况没有户口的孩子还有三四家。

  海口市公安局:超生人口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落户

  海口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农村家庭因为怕超生罚款,不敢给自己的孩子上户口,其实只要你相关证明证件齐全,是可以办理户口的。只要带上父母的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到所属办证中心或当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格,就可申请落户。若没有孩子的出生证明,1996年及之后出生的孩子可以补办出生证明。

  工作人员强调,不能补办出生证明的必须到村委会办理相关证明,然后到当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派出所对该家庭进行调查核实后,上报分局审批才可办理户口。

  人口普查数据不作“超生”处罚依据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 [2010] 30号文件明确规定: “对无户口人员,要经调查甄别后依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或恢复户口登记;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所以,广大群众应消除顾虑,无户籍的群众,尤其是超生的、计划外生育的人口应该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落实户口,积极配合即将开始的全国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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