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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8月1日在海口汽车南站揭牌

移动版    时间:2015-12-28 08:40

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8月1日在海口汽车南站揭牌

  运营了近5年的海南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改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 通讯员 邓世贵摄)

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8月1日在海口汽车南站揭牌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和道路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为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揭牌。(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 通讯员 邓世贵摄)

  南海网海口8月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 通讯员 邓世贵)历经半年多筹备,由“政府主导”、运营了近5年的海南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改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并于8月1日在海口汽车南站正式揭牌。

  海南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09年9月成立,近5年来,管理公司共调派旅游车201万余辆次保障旅行社接团,安全运输游客5626万人次,代旅游车公司及个体挂靠车主结算运费26余亿元、代缴各种税费近2000万元,并保持了旅游车重大服务质量“零投诉”、重特大运输事故“零记录”,未出现一起旅行社有团无车问题。现行的旅游车运营管理服务模式,也得到了国务院联合调研组和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

  省道路运输局负责人介绍说,随着个体旅游车经营期限届满陆续退市,今年1月20日,原挂靠在管理公司的1443辆个体旅游车全部退市完毕,全省市县际旅游车100%实行公车公营,海南旅游客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提前完成。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后,是否继续保持现行的旅游车统一调派管理服务模式,是广大旅游车经营者、旅行社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去年2月底以来,海汽、首汽、深长运等8家旅游车公司,依据《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在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自愿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或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非营利性统一调度机构,对道路旅游客运车辆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统一受理服务质量投诉,为旅行社和旅游客运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之规定,先后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求,强烈要求继续保持现行的旅游车统一调派管理服务模式。

  对此,经省政府批准,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改制更名为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改制后,两者的性质、运行经费来源、管理模式等都不同。如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为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开办经费由旅游客运企业共同出资;原管理公司的性质为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费用由政府财政出资。在管理决策上,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成员由旅游客运企业、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单位)共同推选产生。同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理事会聘任的中心主任,以及中心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理事会决策执行机构。

  尽单位性质不同,但承揽的业务范围相同,均是受旅游客运企业的委托,为旅游客运企业提供车辆统一调派、运费统一结算和服务质量投诉统一处理服务;为旅游社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旅行社业务)提供旅游租车服务;收集、整理、分析旅游客运信息资料,为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旅游客运企业和旅行社提供服务;在运作方式上,按“车辆、驾驶员基本信息公开,旅行社自由选择租用车辆,通过POS机刷卡或网银支付运费”的服务模式,为全省旅行社提供高效、便捷和无地域、无时空限制的互联网租车服务,构建全省同城“旅游大交通”保障模式。

  目前,海南市县际旅游车经营企业共8家(全部是经公开招投标许可的),共有公车公营旅游车1528辆(不含250辆旅游储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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