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0年多了 琼海男子向岳父借10万元被妻子起诉离婚
原标题:他向岳父借了10万被妻子起诉离婚
女子称丈夫以威胁她生命的方式借钱;琼海人民法院: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不准予离婚
刘萍今年38岁,江西赣州人。张亮今年48岁,新疆喀什人。两人结婚10年多了,却因一笔借款,险些成了陌路人。
女子称丈夫不顾其挽留离家出走
刘萍和张亮经别人介绍相识,交往后感觉不错,2005年1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在北京工作、生活,2006年11月28日,儿子张一凡出生。
然而,2007年的那一幕,刘萍至今记忆犹新,“他当着同事的面打我,民警到现场进行了调解。”而最让刘萍寒心的是,2008年春节期间,她做了急性肠梗阻手术,无法照顾孩子,便把孩子送回赣州由父母抚养,谁知出院后得知张亮已将北京唯一的住房挂牌拍卖,她只好独自一人带孩子到广东东莞租房生活和工作。而2008年至2012年间,张亮一直在北京,2012去了海南。
刘萍说,2012年,张亮说要在海南筹建酒店,并以威胁她生命的方式,向她父亲借走10万元。2013年春节,张亮称因借款一事遭刘母责骂,不顾挽留离家出走,两人彻底断绝来往。2013年至2014年间,张亮在海南经营酒店期间进行了小额借贷,要求刘萍配合确认信息,并承诺她无需承担还款义务,而经营酒店所得却未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刘萍认为,双方婚初感情已不和,2008年开始分居,2013年春节后断绝来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在2015年3月向琼海市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男子称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张亮称分居生活并非感情不合,而是工作需要,并且只是短暂的分离,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张亮说,2012年他在海南投资开酒店,筹备期间因资金短缺向刘父借款,导致矛盾发生。
张亮还在法庭上提交了北京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交接确认书各一份,他想用这些证据证明,北京房产是他婚前个人购买,而后来购买山东、海南房产及汽车,是用2009年4月出卖北京房产所得款来购买的。对于张亮提出的债务,刘萍称均是在他们分居期间产生的,系张亮的个人行为,且未用于家庭生活所需,属于个人债务。刘萍也提交了《房屋登记簿》和《海口市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说明》证明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离婚诉求
刘萍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儿子归原告抚育,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琼海市人民法院认为:刘萍与张亮经人介绍认识,经一段时间的交往了解后缔结,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两人虽异地分居生活,但仍有往来和通过手机QQ、微信及短信等方式联系,可见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现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有所冷淡,其原因是由于被告在筹备开设酒店过程中,因资金紧缺,向原告提出,让其向岳父借款而引起夫妻感情不和,夫妻感情恢复和好是有可能的。遂做出不准原告刘萍和被告张亮离婚的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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