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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卖家具实为搞传销 琼海一公司捞走3000余万元

移动版    时间:2015-12-31 08:41

 商报琼海讯日前,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琼海市工商局获悉,位于琼海市嘉积镇京博雅苑的“海南景越鸿实业有限公司”涉嫌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其法定代表人陈某刚经营的“海南景越鸿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和“山西景越鸿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通过家电销售模式开展传销活动,涉及人数500多人,涉及资金高达3000余万元。

 工商部门查获一家非法传销公司

 今年7月17日,琼海市工商部门会同琼海市公安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嘉积镇京博雅苑的“海南景越鸿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电脑中有标题为“营销计划”的资料,内容涉嫌开展非法传销。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发现的4台电脑、两箱账簿、一箱宣传资料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为查清案情,琼海市工商局于当天开展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刚于2014年3月与山西景越鸿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蔡某军签订合同并变更法人,完成收购该公司的相关手续,并于2014年4月在海南省琼海市注册登记“海南景越鸿实业有限公司”同步经营。其中,“海南景越鸿实业有限公司”还分别设立了位于山东烟台的“海南景越鸿实业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和“山西阳泉的海南景越鸿实业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

 公司客户推荐朋友购买商品享受返佣

 经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陈某刚经营的两家公司所从事的家电销售业务,具体模式为:消费者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即可成为公司客户,客户的级别分别为:一级,一万元货款;二级,三万元货款;三级,六万元货款;VIP级,九万元货款;皇冠级,十八万元货款。对于返佣而言,即当公司客户将所购买的货物进行销售并达到一定数额时,该公司便进行返佣,具体为销售额达到一万元,该公司负责支付两个点的佣金;当销售额达到三万元,该公司负责支付四个点的佣金;当销售额达到六万元,该公司负责支付六个点的佣金;当销售额达到九万元,该公司负责支付八个点的佣金,达到九万以后,该公司将拿出每月销售总业绩的1%进行平均分配,按月清算。

 如果公司客户推荐朋友或者其他人来购买公司的商品,那么该公司会在客户的朋友购买到一定数额的商品后,返佣给客户,即推荐人;客户的朋友若推荐其朋友来购买该公司的商品,那么该公司仍会为客户积累数额,同客户自身销售商品一样享受返佣。

 非法传销涉及500多人3000余万元

 据琼海市工商局该案件办案人员介绍,通过对所扣押的电脑资料进行提取查阅,以闫某为首的营销团队有220人参与家电销售,涉及资金1787万元,以胡某为首的营销团队有315人参与家电销售,涉及资金约1463万元,以张某玲为首的营销团队有24人参与家电销售,涉及资金157万元。

 该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经犯罪嫌疑人陈某刚确认,上述3个团队皆是其“山西景越鸿贸易有限公司”使用家电销售模式进行家电销售的客户。

 据悉,犯罪嫌疑人陈某刚已构成了传销违法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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