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签合同后房价暴涨70万 房主反悔不卖了
最近,在凤岗工作的余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原本在凤岗镇某楼盘买了2套二手房,签了合同等着过户时,却一直被人“放飞机”,定金交出去几个月,他连房主的脸都没见到。
房价涨 卖方拖延不愿履约
2015年9月初,在凤岗投资的余先生和妻子通过中介向一位房主购买了其位于凤岗三正财富新地的2套相邻的总面积为142平米的房子,签合同当天,余先生支付了12万元购房定金,以及2万元的半额中介费。当时双方约好卖家要在9月底办出房产证,然后在出证7天内过户。为加快办理房产证,余先生还帮房主垫交了6400元的费用。谁知道,房主一直拖到12月底才领走房产证,而且到办理过户的时候,房主一次又一次地玩起了“躲猫猫”。
余先生:“一次一次,骗了我太多了,我每次都见不到他面,中介也找不着他。”
到12月底,由于房主已违约,万般无奈的余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余先生:“我跟中介说不能再忍下去了,因为从9月到现在快4、5个月了。”
余先生表示,房主签完合同一直拖着不肯履约,应该是因为房价上涨想反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除非余先生放弃继续履行合同,否则房主违约需要双倍返还购房定金即24万元,此外每天还需要支付总房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
余先生:“当时我们网签的时候是9月份,那时三正财富新地的毛坯房均价大概1.1万左右,他的房子稍大一点,我们当时谈好均价1.03万,现在中介说三正财富新地目前的均价在1.5万左右了,这里面差价60、70万了,所以他可能看到这么多钱,算了一下有违约的成本了,他就尽量拖。”
目前,余先生已经聘请律师帮忙打官司,他希望法院能为他讨回一个公道。
余先生:“我还是要房子的,实在要不到房子那也没办法,靠法院判了,因为合同也有合同法,我们肯定要维持法律稳定性,不能说动不动就违约,当时我们也不知道房价会涨啊,要是跌怎么办呢,我们也毁约吗?
律师:买方可起诉强制过户
房主因卖房后房价上涨,竟违约想收回房子。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法?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业主毁约,买家可起诉并要求强制过户。
近日,凤岗的余先生因为购买二手房遭遇业主毁约,找到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支持。受理律师表示,只要是双方事前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没有欺诈胁迫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也没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存在,双方都应该依法履行合同,但如果是卖方毁约,买家可起诉卖家,并向法院要求强制过户。
广东康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康春苗:“很多卖家以为承担了违约责任就可以解除相关房产买卖合同,但实际上是不一定的,因为要达到法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在买家没有任何违约、合同又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是不可以随便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如果卖家在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去解除合同的话是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买家还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律师提醒,近期凤岗房价上涨,类似余先生这样的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出现,市民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注意保全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广东康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康春苗:“第一个在这种情况下买家要注意收集证据,第二个买家不要出现一些违反合同的违约行为,第三个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第一时间要咨询相关律师,注意证据的保全,还有及时地去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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