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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海市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标准

移动版    时间:2016-01-07 03:42

为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改善琼海市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今年以来,我市多方筹措资金,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标准,真正把为民办实事好事落到实处。

从2013年1月1日起琼海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00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30元/人/月提高到260元/人/月。截至2013年4月底,城市低保发放额为595万元,惠及人数达3402人;农村低保发放额为895万元,惠及人数达7554人。

农村五保供养中分散供养补助标准从280元/人/月提高到360元/人/月,集中供养补助标准从300元/人/月提高到460元/人/月,补助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截至2013年4月底,农村五保供养金共发放320万元,惠及人数达到17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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