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海口征集好照片老照片总稿酬共52万元十月底截止

移动版    时间:2016-01-08 20:04

海口征集好照片老照片总稿酬共52万元十月底截止

  启动仪式结束后,由海口市委宣传部、中华国际旗袍会海南分会精心策划的旗袍走秀活动在独具古朴韵味的骑楼老街上演。来自海南省内各行各业的古典服饰爱好者身着各色旗袍、汉服,在“春江花月夜”、“重回汉唐”等经典旋律伴奏下,展示旗袍风采,让现场的多名摄影师们不断按下快门,记录这一美丽的瞬间。(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海口征集好照片老照片总稿酬共52万元十月底截止

  启动仪式结束后,由海口市委宣传部、中华国际旗袍会海南分会精心策划的旗袍走秀活动在独具古朴韵味的骑楼老街上演。来自海南省内各行各业的古典服饰爱好者身着各色旗袍、汉服,在“春江花月夜”、“重回汉唐”等经典旋律伴奏下,展示旗袍风采,让现场的多名摄影师们不断按下快门,记录这一美丽的瞬间。(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南海网海口5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5月23日上午,“海口好照片”2015聚焦海口全国摄影大展暨海口老照片征集活动在海口骑楼老街启动。活动从今日起面向全国,征集127幅2010年以来在海口拍摄好照片,和100幅拍摄于2000年前的海口老照片,总稿酬共计52万元。

  南海网记者了解到,为适应海口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新机遇,充分发挥摄影艺术的宣传作用,提高海口文化软实力和传播力,在文化文明建设方面扛起海口省会城市的责任担当,海口市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向全国征集127幅2010年以来在海口拍摄的影像照片,总稿酬共计52万元。此次活动由海口市人民政府及中国摄影报主办,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及海南省纪实摄影协会承办。

  海口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川祝在启动仪式上表示,随着海南建省办特区,尤其是近年来的国际岛建设,海口作为海南省得省会城市取得了长足发展,社会经济实现飞跃,百姓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举办“海口好照片”2015聚焦海口摄影大展暨海口老照片征集活动是为海口社会发展留影,同时也是借摄影家的“第三只眼”,发掘海口独特的自然和人文美景,引导市民和游客欣赏海口,推动海口文化文明建设发展。他还在启动仪式上向全国广大摄影家发出了热情邀请。

海口征集好照片老照片总稿酬共52万元十月底截止

  启动仪式结束后,由海口市委宣传部、中华国际旗袍会海南分会精心策划的旗袍走秀活动在独具古朴韵味的骑楼老街上演。来自海南省内各行各业的古典服饰爱好者身着各色旗袍、汉服,在“春江花月夜”、“重回汉唐”等经典旋律伴奏下,展示旗袍风采,让现场的多名摄影师们不断按下快门,记录这一美丽的瞬间。(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据海口市主办方负责人介绍,摄影大展期间,海口市景点景区将向所有持省级以上摄影协会会员免费开放。持上述会员证人员在海口市各大景区登记后可免费入园采风拍摄。

  启动仪式结束后,由海口市委宣传部、中华国际旗袍会海南分会精心策划的旗袍走秀活动在独具古朴韵味的骑楼老街上演。来自海南省内各行各业的古典服饰爱好者身着各色旗袍、汉服,在“春江花月夜”、“重回汉唐”等经典旋律伴奏下,展示旗袍风采,将旗袍文化传承与中华女性传统美德与才艺相融合,也让现场的多名摄影师们不断按下快门,记录这一美丽的瞬间。

  附:

  “海口好照片”2015聚焦海口全国摄影大展暨海口老照片征稿启事

  征集时间:

  2015年5月23日---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主题:

  摄影大展:

  全面征集反映海口城乡风貌、自然风光、休闲旅游和人文风情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海口老照片:

  全面征集反映2000年之前海口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文化、人文历史、非遗等方面老照片。

  摄影大展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典藏作品1幅/组稿酬人民币8万元

  金质收藏作品1幅/组稿酬人民币5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2幅/组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铜质收藏作品3幅/组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风光类优秀作品60幅/组稿酬各1000元

  人文类优秀作品60幅/组稿酬各1000元

  海口老照片征集数量及稿酬:

  优秀作品100幅/组稿酬各2000元

  获典藏及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及稿酬,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

  海口老照片入选优秀作品的投稿者可重复,均颁发荣誉证书及稿酬。

  入展作品及老照片入选稿酬由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及入选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摄影大展作品创作时间为2010年以来的(鼓励2015年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幅)。海口老照片应为2000年前拍摄创作的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海口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承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中国摄影报社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218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