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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交警快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移动版    时间:2016-01-09 03:54

2015年46日下午1410分左右,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琼海市356县道从椰子寨往龙江镇方向7公里950米处发生一起汽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随即,大队值班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发现现场一老人(王某桂,女,65岁,琼海龙江人)躺在路边沟里,肇事车辆已不见踪影,路面上散落一些玻璃碎片。120救护车已到现场,证实老人已死亡。通过对现场遗留痕迹进行初步勘查,民警确定了该起事故为一起肇事逃逸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之夭夭。

二、破案经过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侦破工作。市公安局林微章副局长高度重视,指示要全力、尽快侦破此案;陈德斌大队长坐镇指挥,组织民警侦查此案,全程巡线追踪;大队值班领导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组织勘查,广泛收集破案线索,协调辖区派出所快速联动,追击和拦截嫌疑车辆,确保民警到达现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分工迅速投入到现场勘查、现场处置等案件侦破工作中。

(二)兵分三路,初步锁定嫌疑车辆。根据现场掌握的情况,大队立即调集精干警力兵分三路全力侦查此案:第一组民警开展走访排查工作,走访附近的村民,寻找目击证人;向沿线龙江、阳江、石壁、南俸、万泉、温泉等镇墟派出所通报案情后,第二组民警同6个辖区派出所迅速展开协查布控;第三组民警会同龙江派出所调取蓝山村委会路口监控视频,对途经此处的车辆进行排查,根据事故发生时段初步锁定了琼C1H650小型客车,并通过公安网综合信息应用比对查询,确定该车车主为黄某秋。

(三)联勤联动,逃逸案件成功告破。大队联合龙江派出所传唤黄某秋,并通过初步对比确定事故现场玻璃碎片是黄某秋的车辆前车灯玻璃。在强大的思想攻势下,黄某秋向办案民警供述:46日下午1410分左右,他驾驶号牌为琼C1H650的小型客车沿356县道从椰子寨往龙江镇方向行驶,途经356县道7公里950米处,王某桂站在前方路边晒水,由于他不注意观察路面清况,致使C1H650小型客车碰撞着王某桂,结果造成王某桂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秋驾车逃离现场。至此,从案发到抓获肇事逃逸嫌疑人仅用时1小时。目前,肇事人黄某秋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侦破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案件成功侦破的前提。市局分管领导和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市局分管领导获悉案情后,第一时间就案件侦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大队领导坐镇指挥,组织精干力量全面分析研判,全程巡线追踪,推进各项侦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机制完善是案件成功侦破的基础。大队建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大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中队负责人、办案民警在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职责,并一一进行细化,将细节落实至个人,同时,案件侦破过程实行领导督办并包案的处置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快速反应是案件成功侦破的关键。针对交通肇事逃逸发案快、逃逸快、物证消失快的特点,对已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大队高效运作,闻警即动快速反应,做到接警快、出警快、现场勘察快、物证人证提取快、围堵措施快。同时,做到快而不乱,参战警力兵分多路、各司其责、有条不紊开展各项侦破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抓住战机,环环紧扣,步步推进,有效地提高了案件侦破效率。

(四)认真细致是案件成功侦破的核心。办案民警严格按照程序启动相关侦查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复勘分析,比对玻璃碎片等现场遗留物,同时,通过监控视频检查甄别可疑车辆,并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锁链,促使“4.6”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顺利告破。

(五)多警联动是案件成功侦破的保障。大队与辖区派出所加强协作,在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案情指令后,根据案情级别,发挥辖区派出所优势,直接参与协查布控及案件侦破工作,实现侦破手段专业化和警力配备最大化,充分发挥了公安队伍的整体效能,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快速侦破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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