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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龙江橡胶厂因污水直排万泉河被勒令停产

移动版    时间:2016-01-09 03:56

人民网海南视窗琼海8月28日电(记者李伟民)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龙江橡胶厂污染问题经过网络和媒体暴光后,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领导非常重视,于2012年8月9日组织监察大队、污控股、监测站等部门组成调查组立即赶到现场勘查并开展调查。记者27日从该局得到消息,该污染企业已经被琼海环保部门勒令停产。

据了解,媒体曝光的橡胶加工厂为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龙江橡胶厂(简称“龙江胶厂”),该厂始建于1984年,属于镇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该厂位于龙江镇炮楼岭,西距龙江中学约100米,东有石龙村,依万泉河而建。初建时有6台离心机的生产线,目前扩建到11台。主要产品为浓乳胶,年产量折干胶约1500吨,年排放污水约10000吨。目前,龙江橡胶厂有两套污水治理设施(标胶、乳胶生产线各一套治理设施),一座标胶生产车间废气治理塔。在环保治理方面,该厂先后约投入300多万元。该厂在生产期间,乳胶生产车间所配套的废水处理池未加盖,以及标胶生产车间排放废气经废气处理塔处理无效果产生恶臭污染;污水排放流经约2公里的排沟进入六口水溪后,最终流入万泉河。

近两年来龙江胶厂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2010年5月,经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与监察部门等部门联合突击检查发现,龙江胶厂在正常生产期间,与浓缩胶生产线所配套的污水治理设施的曝气系统没有正常开机运行,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对此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010年7月,接到海大学生反映龙江胶厂偷排的举报后,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监察大队会同龙江镇政府有关领导到现场进行调查,当时并没有发现该厂存在偷排污水的违法行为。

2010年10月,经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监察大队检查发现,该厂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浓缩胶生产线所配套的污水治理设施流程,使污水未经曝气环节直接排入氧化塘,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对此违法行为再次给予处罚。2011年度没有接到有关龙江橡胶厂的环境污染投诉。为了进一步保护环境,加大对龙江胶厂的环保监管力度,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于2012年5月10日下达了《关于责令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龙江橡胶加工厂乳胶生产线限期搬迁的通知》(海土环资监字[2012]35号),责令龙江胶厂限期对产生恶臭的乳胶生产线进行搬迁,并要求该厂在搬迁之前采取措施对产生的废气、废水进行有效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于媒体曝光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及处理情况。

2012年8月9日,网友在网上发帖曝光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龙江橡胶厂污染环境的投诉件后,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已于当天派员对该橡胶厂进行仔细的现场调查,还走访了离厂区最近的村庄连塘园村的部分群众。

据村民反映,最近几天为下雨天,该厂在夜间直接排放污水,整个村庄恶臭味难闻,严重污染环境。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该厂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经排污管道外排,经查实为偷排违法行为。对此,监测人员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监测报告表明,该厂排放的废水CODcr 、氨氮、总磷等均超过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类一级标准。

对于该厂涉嫌偷排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已于2012年8月10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龙江胶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停止乳胶生产线的生产。2012年13日、14日,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勘查,该厂已按要求停止乳胶生产线的生产,并封堵偷排暗管,没有再出现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的情况。

对海南生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龙江胶厂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琼海国土环境资源局将从快从严作出行政处罚,并加大对该公司的环保监管力度,整改措施不彻底到位决不允许继渎生产。每月至少对该厂污染源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按时整改,确保企业生产废水、废气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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