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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员:行政命令不能降低民办幼儿园收费

移动版    时间:2016-01-11 03:53

  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林露)今天,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在做客网站时表示,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目前仍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实行备案和公示。因此,不是用行政命令把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降低,而是通过政府资助来实现这个目标。收费降低的幅度取决于政府资助的力度,具体的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研究确定。

  “三年内公私幼儿园同价”的说法引起百姓热议,郑富芝回应说,这种提法容易产生很多误解。在国务院文件当中,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首先是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关于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问题和收费问题,下一步的重点是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如何准确理解这一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资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分担民办幼儿园一部分办园成本。二是面向大众,为普通民众提供就近方便的服务。三是收费较低,通过加大政府资助力度,相应地把向家长收取的费用降下来,也就是说家长的缴费少一点,让普通民众“上得起”,让家长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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