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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布电动车违法行为 无牌上路将罚40元扣车

移动版    时间:2016-01-12 03:24

  南海网海口5月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5月6日,南海网记者由海口市交警支队了解到,10种电动车违法行为及处罚方式:

  1、电动自行车未取得行驶证和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罚款40元,并扣车;

  2、驾驶办法施行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000元并扣车;

  3、驾驶临时通行许可期限届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000元并扣车;

  4、驾驶未取得临时通行许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并扣车;

  5、拆除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器、脚踏装置等影响车辆安全的部件,罚款200元;

  6、拆除或者改动超标电动自行车限速器、脚踏装置等影响车辆安全的部件,罚款200元并扣车;

  7、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音响、高音喇叭等产生噪音污染的部件,罚款200元;

  8、在超标电动自行车上安装音响、高音喇叭等产生噪音污染的部件,罚款200元并扣车;

  9、其他违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罚款200元;

  10、其他违法改装、拼装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罚款200元并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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