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琼海一饭店未经检查擅自营业 消防罚款3万元叫停

移动版    时间:2016-01-13 03:11

 南海网海口1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 通讯员樊骁)1月5日,海南琼海消防支队依法对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三湘人家酒楼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处3万元罚款,以高压态势惩治隐患单位,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近日,支队监督检查员深入辖区餐饮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各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置及完好有用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及燃气管路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液化气罐摆放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检查中发现,位于琼海嘉积镇爱华西路238号的三湘人家酒楼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且存在着占用安全出口,灭火器配备不足要求等多项隐患问题。鉴于此,支队监督检查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该酒楼停止使用,并处3万元罚款。

 处罚结束后,支队监督检查员对该酒楼负责人讲明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危害性,使场所责任人充分认识到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该场所负责人表示一定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消防部门规定进行整改,并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报,确保场所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220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