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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第一轮环境

移动版    时间:2016-01-15 20:21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第一轮环境卫生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第一轮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

 

 

 

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第一轮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卫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创建期间开展几轮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通过几轮环境整治,彻底解决我市创卫工作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有效推动创卫工作进程。现就第一轮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专题

  清除“脏、乱、差”,整治市容市貌、村容村貌。

  二、整治标准

  (一)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

  (二)无乱涂乱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无违规放养家禽。

  (三)无占道经营,无乱设摊点,无流动摊贩。

  (四)无破墙残壁,无户外乱挂衣物,无乱贴乱挂广告,牌匾设置规范。

  (五)街巷、道路、单位大院要张贴创卫工作宣传标语,或设有健康教育与创卫工作宣传栏。

  三、时间安排

  7月和8月为集中整治时间,按划分的22个责任区分区进行。9月上旬由市创卫办组织检查评分,9月中旬为整改时间。

  四、效果评定

  分达标(85分)、良好(86—95分)、优秀(96分以上)三种,评分结果向全市通报,优秀者给予表扬,不达标者通报批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市委、市政府作检讨。

  五、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已下定决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第一轮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第一仗,一定要打好,确保按标准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工作以责任区为单位开展,责任区分为城市管理局和镇政府管辖两大块,城市管理局把责任分解到市政服务中心的班组,社区、村除城市管理局管辖外又分为22个责任区。各责任区都要按照本次整治标准要求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到联系点开展整治活动。

  (二)整治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到又精又细。整治活动中,各片区一定要对照整治标准严格要求,不管存在问题的大小,凡有问题一律整改,一次整改不到位就再次整改,决不走过场。只有认真扎实地工作,才能真正营造出高品质的优良环境。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要让群众了解环境整治的意义与好处,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只有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才能完成,整治效果才能得以巩固。

 

  附件:1、《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第一轮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评分标准》;办59号附件1第一轮环境整治评分标准.xls

  2、《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第一轮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效果评定规则》。办59号附件2琼海市第一轮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评定小组工作规则.doc

 

 

 

主题词:卫生  环境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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