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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昆仑港华博鳌气站未经审核擅自施工被罚三万

移动版    时间:2016-01-17 03:06

  人民网海南视窗9月9日电 琼海消防支队今天依法责令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海南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博鳌气站停止施工,并给予罚款三万元整的处罚。

  近日,琼海消防支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琼海市博鳌镇变电站西300米的海南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博鳌气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改造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支队消防监督员对该场所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以及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

  针对以上情况,琼海消防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责令海南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博鳌气站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同时,该支队消防监督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强调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指出该场所如果没有经过消防部门审核而擅自施工建设,极易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该场所负责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认真吸取教训,尽快到消防部门补办相关手续,争取早日通过消防审核。(记者 李学山 通讯员 樊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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