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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两户家庭获“中国幸福家庭”奖

移动版    时间:2016-01-19 20:15

原标题:琼海两户家庭获“中国幸福家庭”奖

  琼海两户家庭获“中国幸福家庭”奖

  昌江和文昌成国家第二批“幸福家庭”试点

  南国都市报8月9日讯(记者陈新)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评选出了全国百家“中国幸福家庭”奖,我省琼海市博鳌镇东海村王信兰家庭和中原镇书斋村梁民家庭获此殊荣。

  据省人口计生委负责人介绍,2011年5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福利基金会启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2011年6月,琼海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创建“幸福家庭”的32个试点单位之一,也是海南唯一一个“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试点单位。2012年,作为全国首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的琼海市创建了50户“幸福家庭”,其中博鳌镇东海村王信兰家庭和中原镇书斋村梁民家庭两户家庭被评为“中国幸福家庭”。

  2013年,琼海市委、市政府实施了创建“美丽乡村·家庭幸福”活动,重点打造石壁镇赤坡村委会、潭门镇北埇村委会两个“美丽乡村”示范区,试点先行,逐步推开,至2015年,培育“美丽乡村”20个。到2013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创建“幸福家庭”360户,其中赤坡村、三才园村各创建表彰10户。

  什么样的家庭才是“幸福家庭”呢?琼海市“幸福家庭”的标准包括家庭成员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崇尚新型婚育观念,倡导性别平等;勤俭持家,创业致富,典型示范作用突出;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夫妻互敬,婆媳关系融洽;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庭院整洁优美等方面。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创建“幸福家庭”的通知,确定北京、河北、内蒙等12省市作为全面推进创建活动的试点省份,批准108个市(州、区)为全国创建活动第二批试点单位。其中,我省的文昌市和昌江县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第二批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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