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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4干部收受贿赂 均被判处10年及10年以上徒刑

移动版    时间:2016-01-20 03:01

原标题:琼海4干部收受贿赂 均被判处10年及10年以上徒刑

  本报嘉积8月2日电(记者符王润 见习记者蔡倩 通讯员何春尧)8月1日,经琼海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琼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原潭门镇委书记苏才渊和原潭门镇委副书记、镇长李巨坤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原市城管局局长、党组书记黄海存和原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李远胜开除党籍处分。目前这4名官员均被判处10年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经查,苏才渊在任琼海市龙江镇镇委书记和潭门镇镇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合计人民币122.3万元。于2011年12月因涉嫌受贿罪被司法机关逮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李巨坤在任潭门镇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35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55万元。李巨坤于2011年12月因涉嫌受贿罪被司法机关逮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黄海存在任琼海市长坡镇镇委副书记、镇长和琼海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工程承包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3万元。2011年8月因涉嫌受贿罪被司法机关逮捕,判处有期徒刑10年,琼海市监察局已于2013年7月份对其作出行政开除处分。

  李远胜在任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1万元、港币15万元。于2011年12月因涉嫌受贿罪被司法机关逮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因其行政关系隶属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行政处分将由省里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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