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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岁成都阿婆欲捐赠一套海口房产给需要帮助的人

移动版    时间:2016-01-20 03:18

  “我想捐赠一套房产”

  82岁刘阿婆现在海口居住,想法得到家人支持

  本报讯 她是一位82岁的老人,思维敏捷,思路开阔;她每天坚持读书看报,喜欢新鲜事物,业余时间喜欢和姐妹们跳舞;2009年以来,她每年都会从成都来海口过冬……就是这位普通平凡的老人,有着一个异于常人的想法——欲将自己在海口的一套房产捐赠给国家,给有需要的人居住。昨日,这位好心的刘阿婆带着自己房产的相关手续来到海南特区报社,想委托本报帮助她实现这个心愿。刘阿婆说:“好钢用在刀刃上。能帮助到别人,我感到很快乐。”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

  记者 张瑜 文/图

  异于常人的想法

  “我想捐一套房,给更需要帮助的人”

  刘阿婆今年82岁,虽然有时会听不清别人说话,但是精神矍铄、思维敏捷。

  昨日早上,刘阿婆蹬着小三轮来到报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自己捐赠房子的愿望,希望将名下的一套住房捐赠给国家。“我想捐出自己的一套房给更需要帮助的人,不知道哪个部门能帮助我完成这个心愿。而我又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刘阿婆说,“希望你们能帮助我,为这套房子找个‘好归宿’,我不想让自己这一辈子留下遗憾。”

  刘阿婆称她不是富裕的人,只是想帮助有困难的人,她只想把这件事默默地完成,不想让更多人知道自己。交谈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刘阿婆出生于书香门第,18岁从四川省立女子中学毕业后,考入西南革大成都分校,后被分配到成都双流县人民政府工作。“丈夫几年前因病去世了。”刘阿婆告诉记者,她一生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现在某研究院工作,小女儿是公务员。

  谈及自己的两个女儿,刘阿婆非常骄傲,“我们是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家庭的氛围非常好,两个女儿都有出息,两个外孙女也很优秀,都是研究生。特别是小孙女,现在一家研究所工作。”

  家人同意捐赠吗?

  “房子是您的财产,怎样处理都支持”

  刘阿婆说,两个女儿在老家购房还有一些房贷没还,如果她卖掉这套房,能帮孩子们减轻一些负担和压力,但是她不会选择这么做。她们有能力自食其力生活,而且能生活得更好。“当我跟两个女儿表明想捐赠房产时,她们都表示支持,‘房子是您的财产,您怎样处理我们都支持您。’”刘阿婆说,“我不想让自己这一辈子留下遗憾,我一辈子活得很精彩很快乐,死后要是能用这套房子帮助别人,我觉得很应该。”

  昨日,记者来到刘阿婆目前的住处,这是一套50平米的一房一厅,装修、陈设都很简单。在不大的客厅和卧室内,各有一张床,客厅内还放着书桌、电视及一张沙发。房间里没有任何名贵的陈设,除了简单的生活用品外,别无其他,但整个房间很明亮干净,布置得很温馨。

  “我现在的生活很简单。”刘阿婆告诉记者,刚退休时,她参加了成都市退休干部老年艺术团,主要学习跳舞,但现在年龄大了,跳不动了。“我每年都会从成都老家来海南过冬,等到来年开春再回成都。我不可能永远在这儿,就想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一些有困难的人。”

  “那套房子面积不大,但我希望,是真正需要它的人住进来。”采访中,刘阿婆反复嘱咐。

  对话·刘阿婆

  每月退休金3000多元,喜欢读书看报

  记者:您是哪年出生的?哪里人?什么时候来海口的?

  刘阿婆:我是1932年出生的,成都人。2009年开始,每年都来海口过冬,是个候鸟老人,冬天冷了就飞过来,暖和了就飞回成都。

  记者:您什么时候有捐赠房产的想法?为什么有这个想法?

  刘阿婆:虽然退休了,我一直都有为国家做点什么的想法,我知道社会上有很多生活条件不如我的人,我想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到他们,帮助他们,我心里愉快。

  记者:您工作时从事什么职业?哪年退休的?

  刘阿婆:退休那年55岁。工作时就职于成都市园林系统,做会计工作。

  记者:现在退休工资多少钱,生活够用吧?

  刘阿婆:公务员退休,3000多元,用不完的,我平时就吃饭用钱,衣服我也够穿,一个月吃饭1000多元。我的生活很简单,开销不大,退休金够花,孩子们还经常塞给我零用钱。

  记者:您身体怎么样?在海口生活怎么样?

  刘阿婆:我就是年龄大了,高血压,每天都要吃药。以前爱跳舞,现在年龄大跳不动了,就每天读书看报、看电视、买菜做饭。

  记者:您家里还有什么人?支持您捐赠房产么?

  刘阿婆:这是我自己的房子,我还有2个女儿,大女儿也退休了,二女儿今年也要退休,她们都有自己的家,不需要我照顾。

  记者:如果因为捐赠房产,和女儿产生矛盾怎么办?

  刘阿婆:不会的,她们都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有自己的家,这是我自己的房子,她们也说,房子的事,由我自己做主。

  记者:您想怎么捐赠?

  刘阿婆:我想捐赠给国家,把所有权给国家,国家可以把他分给有需要的人居住,或者委托你们(报社),你们帮我找到更需要这个房子的人,给他们住。

  记者:您对住进这个房子的人有什么要求么?

  刘阿婆:没什么要求,只要确实贫困、需要住房的,我没有任何意见。

  房子现状

  记者在刘阿婆提供的一份房产买卖合同上看到,刘阿婆欲捐赠的房产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道客路99号,建筑面积为22平米。2009年,刘阿婆来海南过冬,起初在海甸岛租房住;2010年,与邻居们一起看房时,选中了这套一居室,以7.8万元的价格买下。拿到房子后,刘阿婆购买了简单的生活用品,便搬进居住。住了几个月后,刘阿婆搬进了女儿在海口购置的一套50平米的房子,之前的这套一居室便租出去。

  目前,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刘阿婆的这套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不管用什么方式,我希望这套房子能发挥它的作用,我要把这套房捐赠给国家,如果房子手续有问题,也可以变卖,变卖后的钱,我还是要捐给有困难的人。”刘阿婆说。

  律师说法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认为,作为权利人有权对自己的房子行使处分,刘阿婆的房产虽然目前没有房产证,但她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她有权将这个权利交给国家或其他组织及个人。如果老人要捐赠,可以自己书写协议进行公证。在交接过程中,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刘阿婆最好在捐赠协议上明确,当该房产符合办理房产证件条件时,受捐人享有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李律师坦言,“现实中把房产无偿捐赠给他人的情况非常难得,很少见,是社会值得提倡的行为,但就捐赠人而言,也要根据自己的条件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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