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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管支队一科员被双开

移动版    时间:2016-01-22 08:20

 酒驾执法公务用车致人受伤

 海口城管支队一科员被双开

 

 

 

商报讯(记者叶娇)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纪委监察局获悉,针对日前媒体报道的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科员陶某酒驾执法公务用车致人受伤的违纪问题,海口市纪委监察局进行立案审查,并对其作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的决定。

2016年1月17日下午,陶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琼AXG126,车身印有“城管执法”标识的执法公务用车,在金星路与金花路交界处斑马线与其同向行驶的两辆电动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驾驶员2人受伤。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华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对陶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千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事件发生后,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作出停止陶某履行职务的组织处理,海口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为肃风正纪,于17日对陶庭江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立即启动调查,并于18日召开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陶某予以立案,并对其作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的决定,以此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不踩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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