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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心城区7月17日起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移动版    时间:2016-01-22 20:30

  本报海口7月15日讯(记者林伟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李盛兰)7月17日起,海口市中心城区将全面禁止摩托车(执法摩托车除外)通行。海口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结合海口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目的是为了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据介绍,禁止摩托车通行的中心城区范围是: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凤翔东路与滨江西路交叉路口、东线高速公路凤翔路匝道口、新大洲大道与凤翔路交叉路口、龙昆南路与城西路交叉路口、城西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海秀西路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往北延伸至海岸线)为分界的连线,与海口市北侧海岸沿线和东侧南渡江沿线(含海甸岛、新埠岛)形成的闭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据了解,违反规定进入海口中心城区行驶的摩托车将依法予以处罚。海口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凡拒绝接受或阻碍民警依法执法检查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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