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立法迫在眉睫 土地管理法亟待修改
人大教授温铁军接受专访
人物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著名的三农问题专家。
研究领域:发展中国家比较研究,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农村金融税费等。
中央一号文件12年聚焦三农发展,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多处提到三农问题,光涉农数据就有20组。农村的现状如何?发展前景怎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近日接受本报专访。
广州日报:现在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只剩下不到5年时间,有一句话说得好,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对于农民增收,您怎么看?
温铁军: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必须走一条新路,就是要成立农村良性的经济合作社等组织。我个人认为要成立综合性农村合作社,让二、三产业收益归合作社来垄断性地占有,农民才能得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致富机会。
广州日报:土地问题是三农的一个核心问题,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再次强调,要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您怎么看?
温铁军:土地流转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尤其是要防止以土地流转为借口降低开发商征占农地的成本。
农地流转历来没有大问题。上世纪80年代大包干以来的政策就一直鼓励土地流转,广东早已经做过尝试。上世纪90年代发轫于广东南海的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村 股份合作制改革就搞得红红火火,那时候就已经明确农民的土地权利可以做股,农民可以相对集中并且分享工商业资本进入农村带来的增值收益。以佛山南海区为 例,一年收的地租归乡村以下农村集体占有的有多少?大概是60亿元,1/3给了农民,农民每年至少得到20亿元左右的地租收益。因此,这个制度创新早就有 了。
广州日报:对于依法治农,您怎么看?
温铁军:迫在眉睫的是要建立一部法,修改两部法。首先,要建立一部土地法,我们有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下位法,但是却没有一部上位法土地法。土地改革的时候都有一部土地法大纲,但是现在这一块却是缺位的。
还要修正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土地管理法的一些规定其实是违反《宪法》的。比如说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的用途,比如说要进行建设的话必须要用国有 土地,再比如说如果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的话,那么补偿只是这个土地平均产值的6倍到10倍。这些为地方政府拆迁提供了法律依据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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