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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琼海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文件)海南

移动版    时间:2016-01-24 20:52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府办 [2009]20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琼海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9〕3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清查时点为2009年3月25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3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清查的组织方式

  一是自查。由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本市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企业进行自查。二是交叉普查。选派人员参加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市、县进行的交叉普查。三是重点复查。由省政府组织,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我市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四是抽查。在省政府复查的基础上,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将采取事先不打招呼、随机进行抽查。

  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以下简称《检查方法》)执行。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检查指导组,负责日常工作。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相应成立清仓查库领导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企业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企业自查工作。

  三、清仓查库的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成立机构。市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于2009年3月中旬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海南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琼海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于2009年3月中旬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培训和动员。2009年3月中旬,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和国有粮食企业领导及统计、会计参加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二期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培训班。2009年3月下旬,市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国务院和省政府召开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电视电话动员会。市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信息资料的报送。2009年4月3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清查时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2009年4月6日前,农业发展银行琼海市支行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清查时点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库点,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其它准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投

  1.企业自查。2009年3月17日至26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企业进行自查,同时组织对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各企业严格按照《检查方法》,组织对本企业库存粮食的数量、质量、账务情况等认真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并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企业对自查工作中填写的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等原始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以备普查、复查、抽查时查对。

  2.交叉检查。2009年3月27日至28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各企业业务骨干进行交叉检查,抽调人员不准参加检查本企业。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2009年3月29日至4月3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3个检查工作组,依据清查时点的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统计账,将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企业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作出评估。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报送的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进行核对、汇总,于2009年4月7日前将自查汇总表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普查阶段

  2009年4月13日—18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交叉普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配合省交叉检查组做好我市粮食库存情况普查。

  (四)复查阶段

  2009年4月20日—24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配合省复查工作组对我市粮食库存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我市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  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扦样由海南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负责,样品实行跨省交叉检验。

  (五)抽查阶段

  2009年5月中下旬,配合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我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质量抽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抽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质量抽查扦样由海南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负责,样品实行集中统一检验。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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