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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将启动2012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最高6千元

移动版    时间:2016-01-29 08:30

  海南省海口市将启动2012年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学年6000元。这是从海口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的消息。

  凡具有海南海口市户籍的贫困大学新生、本专科在校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均可申请贷款。学生须是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海口市,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申请者还须符合以下贫困条件之一: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需提供特困或低保证);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等;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所在地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贷款期限最短不低于5年,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还款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按年偿还,其中前两年只偿付利息不需偿付本金。

  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18日——9月10日。续贷受理时间为7月18日——8月10日。新贷材料提交审核时间为7月23日——8月24日,受理时间为8月13日——9月10日,回执接收截止时间为10月8日。受理窗口地址为海南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原海口市教育局办公区)副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为0898-6629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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