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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海口空气质量优良率96.8% 位居全国第三

移动版    时间:2016-01-30 03:43

  环境保护部今天发布2014年10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海口市空气质量排名第3。记者了解到,10月份海口空气质量优良率未能持续保持100%的原因主要为输入性污染。

  10月份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优良率96.8%,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14天,二级标准16天。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月均值分别为7微克每立方米、19微克每立方米、59微克每立方米和35微克每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是0.8毫克每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是135微克每立方米。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表示,10月份海口空气质量优良率未能持续保持100%的原因主要为输入性污染。由于前段时间华东、华南地区出现雾霾天气,受风向影响,污染物远距离传输到海南。此外,受逆温现象的影响,污染物到了海口后未能及时扩散,导致空气污染指数暂时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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