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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琼海市科学技术奖的

移动版    时间:2016-02-07 08:35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我市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快科技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事业发展,根据《琼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现就2009年度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技成果转化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科技进步奖类
1、应用于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中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计、新材料、新设备、生物新品种和环境资源保护以及发展新产业等),属于:(1)市内首创;(2)市内同行业中先进;(3)经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推动全社会科技进步,经实践检验,社会效益显著。
(二)科技成果转化奖类
1、在本市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在引进技术、引进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和开发创新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申报条件
1、必须经市、省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评价(鉴定、验收或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的科技成果。
2、应用技术类项目必须应用于实际一年以上。凡能形成产品、商品的必须批量生产一年以上,达到设计要求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不存在成果权属争议问题。
4、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一般不再申报市科技进步奖。
三、报送材料
1、琼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
2、符合规定的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3、技术研究报告、测试报告或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等;
4、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分析报告及其证明材料;
5、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6、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7份。
四、申报时间:截止今年10月31日。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所属单位和个人的科技成果,符合申报条件的请尽快到我局领取有关申报材料,以便及时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二OO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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