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男子多次潜入海南琼海盗3.8万元财物领刑八年

移动版    时间:2016-02-10 03:58

56岁的男子罗某先已年过半百,长期无业的他却痴迷赌博酗酒,在2007年就因盗窃被海南琼海警方行政处罚。海南海口出租屋的房东搞不明白,这名“神秘房客”为什么都是提着包彻夜外出。原来,男子常夜里打出租车潜回琼海等地入室行窃,偷走居民家金饰现金等财物涉案3.8万元,近日,罗某先终审获刑八年。

据海口市琼州大道一出租屋老板谭某介绍,罗某先这个租客很奇怪,他一个人住进来,每天晚上天一黑就提一个小包出去,第二天早上7点到8点左右又提一个小包回来睡觉,他不知道罗的真名,也不知道这位神秘房客是做什么工作的。

原来,罗某先都是在夜里打电话联系出租车,窜到定安黄竹镇、龙门镇、琼海大路镇等地行窃。其中,2011年7月6日,罗某先窜至堆头村委会王某家中,盗走王某现金2万元,以及价值6200多元的财物。同年8月27日,罗某先又潜入黄思村委会王某贤家中,盗走王某贤现金1万元等财物。罗某先反复行窃的行为最终露出了马脚,2012年9月,罗某先被刑拘。

法院认为,罗某先盗窃他人财物价值3.8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2013年3月,琼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罗某先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罗某先上诉称,他没盗窃,请求改判无罪。近日,海南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罗某先的上诉。(见习记者 王忠新)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239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