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进法庭 琼海一农民工获赔10万元
移动版 时间:2016-02-10 20:08
人民网海南视窗12月24日电(记者 宁远 通讯员 熊成征)今年12月2日,贵州籍务工人员左某到琼海市检察院派驻中原检察室反映,她丈夫陈某在为陈某某工作过程中受伤,花去了10余万元医疗费,但陈某某只支付了一小部分医疗费后就拒绝支付剩余医疗费了,请求检察室为她主持公道。
中原检察室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她向中原法庭起诉。12月14日上午,中原法庭联合中原司法所等部门对此案进行联合调解,中原检察室在调解过程中进行法律监督。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通过平等协商,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由被告陈某某赔偿原告陈某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10.0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156元。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教育到了陈某某,又保障了外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成功的化解了矛盾纠纷,节约了司法资源,起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本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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