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嘉积城区实施阶梯式水量水价 每吨涨2毛
移动版 时间:2016-02-11 08:37
20日,海南琼海市物价局公布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量和水价,自今年5月1日起,琼海嘉积城区将现按居民生活、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特种用水等5种用水分类,调整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和特种用水等3种用水分类。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每吨1.50元调整为1.70元,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量和水价,阶梯水价按1∶1.5∶2比例安排。
据了解,自5月1日起,琼海市物价局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每吨1.50元调整为1.70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每吨1.60元和1.80元统一调整为2.80元;特种用水每吨2.00元调整为3.50元。对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直接缴费的出租房合表用户,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每吨1.80元。对城镇住宅小区生活用水和农村“一村一表”合表用户及城镇绿化、消防用水价格按每吨1.70元执行。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基数设定为三级阶梯,计量缴费以月为结算周期。用水户(以水表为单位)人口4人及以下的,每户每月用水量32吨及以下的为第一级阶梯水量;33~44吨为第二级阶梯水量;45吨及以上的部分为第三级阶梯水量。用水户人口5人及以上的,可由用户持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每增加1人,按第一级阶梯水量人均用水8吨和第二级阶梯水量人均用水3吨数量相应增加。(记者林文泉 实习生吴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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