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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粤警方捣毁阳江2个毒品加工点 抓获嫌犯21人

移动版    时间:2016-02-11 08:48

  中新社海口6月22日电(付美斌吴鹏程)记者22日从海口市警方获悉,经过近半年的缜密侦查,琼粤警方6月15日联手捣毁设在广东阳江的2个毒品加工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缴获仿“六四”手枪2支、新型毒品“快活水”约200瓶、K粉70克、车辆4辆及毒资一批。

  2009年底,海口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发现一名叫“好姐”的贩毒人员。据此线索,该禁毒支队于2010年1月立案侦查。经侦查,“好姐”真名叫黄某某(女,40岁,初中文化,广东阳江市人,无业)以海口为毒品中转站,在广东省阳江购买毒品原料,并将冰毒、K粉混合成液体,配制成一种叫“快活水”的新型毒品,然后通过驾车携带或通过阳江至三亚的长途班车托运两种方式将毒品贩运来琼。下线吴某某(男,28岁,琼海人,无业)则负责组织销售网络进行分销,范围涉及海口、琼海、三亚等地。

  由于案情涉及海南、广东两省和海口、阳江和琼海三地,案情十分复杂,且团伙成员众多,被公安部列为部督目标案件。

  经过专案组缜密侦查,以黄某某为首的贩毒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疯狂性、暴利性。为了摄取更大的利润,黄某某贩毒团伙7至10天为一周期,每次贩买“快活水”100瓶(每瓶分10和15毫升两种规格),在广东进货价约每瓶300元,贩运到海南后销售价为每瓶1500元,每次盈利约10万元人民币。二是团伙成员众多,分工明确。由广东省上线负责组织货源、加工和运输,下线负责分销。三是团伙成员挥金如土,生活靡烂。同伙成员在歌舞厅一个晚上就消费三万多元。黄某某不仅包养比其小10多岁的练某某做情人,而且让其共同参与贩毒。四是毒品直接销往娱乐场所。团伙成员有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毒品进入娱乐场所畅通无阻,更加隐蔽。

  6月14日,专案组获悉黄某某、练某某利用端午节小长假,以旅游为由组织一行8人从阳江市租车前往海口、三亚等地贩毒。海口市警方决定,组织警力分赴海口、琼海、广东阳江两省三地同时收网。

  15日凌晨,专案一组在秀英港码头抓获黄某某、练某某等6人;专案二组抓获贩毒团伙成员黎某、吴某某等5人;专案三组在广东阳江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在阳江市抓获贩毒团伙成员3人;专案四组在琼海抓获贩毒团伙成员王某等3人。至此,黄某某贩毒网络被摧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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