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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串通同行涨价 琼海阳江一碾米店老板被查处

移动版    时间:2016-02-14 08:19

  中新海南网1月18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当前,全省乃至全国都在严查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而琼海市阳江镇的一名碾米店老板却串通同行,抬高碾米价格。接到群众举报后,琼海市物价局马上前往核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省物价检查所负责人说,这是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施行后,我省查处的第一个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的案子。

  碾米店前贴告示统一提高碾米价格

  1月14日,琼海市物价局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接到群众的举报,反映该市阳江地区各碾米店(厂)自今年1月1日起,碾米价格由原来的3.5-4元/100市斤统一提高为5元/100市斤,并在各碾米店(厂)张贴提价告示,要求物价部门查处。

  接到举报后,琼海市物价局副局长严桂春立即带领3名执法人员,到阳江镇调查。在镇上,严桂春一行看到了碾米店的提价告示,大概内容是:由于物价上涨,自明天起,碾米价格从3.5/100斤统一提高为5元/100斤。

  几家碾米店的老板告诉执法人员,这告示是同一个人送来的,并逐个打电话给他们,让大家一起提价。

  物价部门调查贴告示者称不知这样违法

  这个人是谁?几家碾米店的老板说是另一家碾米店的老板李大学。

  在调查中,李大学向执法人员承认了印制提价告示一事,他解释说现在物价上涨,工人的工资低,才想提高碾米价格的。他说提价告示不是他发的,而是别人找他要的。一共15张提价告示,发出去了12-13张。

  严桂春问李大学:“你最近听广播看报纸了吗?知不知道串通操纵价格是违法行为?”李大学说,不知道。他如果知道,就不敢那么做了。

  严桂春告诉记者,阳江地区共有15家碾米店,其中镇上有5家。据群众反映,李大学是一个老实人,他购进碾米新设备后,将碾米价格下调至3.5元/100斤,引来了不少顾客,也引起了同行的不满。其他碾米店的老板说,这次提价倒是李大学牵的头。不过真正提价才两三天。

  违规提价行为已被纠正物价部门提醒要依法经营

  严桂春说,李大学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给该地区的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不良影响。对此,琼海市物价部门当即根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责令当地各碾米店(厂)立即停止并纠正违规价格行为,并将立案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

  针对此案,省物价局局长刘善义代表省价格主管部门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务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的价格违法行为。凡涉及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生产经营和批发零售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出台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相关链接●串通操纵价格最高罚100万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3日签署的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处罚规定》主要作了一些修改,其中新修订的《处罚规定》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以及不执行法定的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和“4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提高为“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及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等违法行为,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提高为“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对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提高为“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此外,新修订的《处罚规定》明确,行业协会如果有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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