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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两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地块两次起冲突

移动版    时间:2016-02-15 03:19

昨天上午,在澄迈县老城镇与海口交界处的一个项目工地前,海南华琦实业有限公司的推土机手,将海南鑫铭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工地宿舍大门撞开一个大口子。据了解,这是继今年5月14日,华琦公司来到工地讨要他们的项目开发权后双方再次发生冲突。海口警方及时赶到现场平息事态。

    华琦公司:名下土地被无偿收回

    官司打赢地却成了别人的

据华琦公司保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名下位于澄迈县老城镇盈滨半岛一块200亩的土地被政府无偿收回,公司十年间四告澄迈县政府和县国土局,经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判决和裁决,他们公司均胜诉,法院责令澄迈县政府和澄迈县国土局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他们公司颁发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证书。然而,公司官司胜诉之后,却发现土地已转办到别人的名下,更为严重的是,本月初发现有人将大型钻孔机等拉到工地进行开发。发现这个情况后,公司就拿出省高院的判决书和对方交涉,可对方却不予理会。5月14日,公司组织了几十名保安赶到现场和对方理论。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对方根本没有停工的想法。

昨天上午,海南华琦公司再次拿出省高院最新的判决书和裁定书。省高院的行政判决书判决为,责令澄迈县人民政府和澄迈县国土资源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华琦公司换发位于澄迈县老城镇盈滨半岛200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省高院的行政裁定书裁定:查封鑫铭公司名下位于盈滨半岛102501.63平方米使用权和位于盈滨半岛15413.9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按照省高院的判决,该公司昨天上午就再次组织保安到现场进行清场,并与对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警方将双方人员带到派出所调查。

    鑫铭公司:进场施工手续合法

    对方应该找政府或法院

记者随后采访了海南鑫铭公司负责现场作业的黄经理,他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也是受害者,该地是公司2010年通过澄迈县政府购买的,澄迈县政府为此也给他们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因此他们进场施工的程序合法。至于海南华琦公司有省高院的判决书,他们一直不清楚,只是最近才知道。

“要解决这一矛盾纠纷,主要是华琦公司应该找政府部门或法院,不应该直接找我们公司。否则,也会给我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黄经理很无奈地说。

海口市秀英公安分局博南湾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后,及时化解双方的冲动情绪,将双方负责人带到派出所做笔录,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将此事向上级报告。

据了解,海口博南湾边防派出所仍在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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