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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35艘船舶和1个社会团体获国家搜救奖

移动版    时间:2016-02-17 03:07

新华网海口2月3日电(何志成 欧阳菲菲 赵颖全)从海南海事局指挥中心获悉:近日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完成了2014年度海南省获得国家搜救专项奖励的35艘船舶和1个社会团体奖金发放工作,奖励总金额为30.5万元。据悉自2007年以来,海南省共有298艘社会船舶,1个社会团体,10名个人获得国家搜救专项奖励,获奖总金总额达200.5万元。

“国家搜救专项奖励对象是参与年度海上重大险情人命救助的非公务船舶、社会团体和个人。”海南海事局副局长、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张捷介绍:“我国对海上人命救助均是无偿救助,奖励也是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补偿为辅,许多参与搜救船舶花费远远大于受到奖励的金额。”

据了解,此前由于制度机制不健全,海南省未建立起省级搜救奖励机制。2015年海南省人大颁布实施了《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规定,对海上搜救奖励进行了明确,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也与海南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海南省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从2016年起海南省将逐步形成海上搜救奖励长效机制。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将以此为契机大力营造“遇险有人救、救人有奖励”的氛围,鼓励海南省社会力量参与海上人命救助行动,提高海上活动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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