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调整上半年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险不低于1709元
移动版 时间:2016-02-18 08:45
海口调整上半年社保缴费基数
海南日报讯(记者邓海宁)记者日前从海口社保局获悉,海口市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2015年1月至6月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709.1元(3798×45%),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278.8元(3798×60%)。
据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30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2015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45%,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2014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98元。
2015年1月至6月,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在3798元的60%至300%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3798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27.88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683.64元,最高缴费2506.68元。
更多新闻 >>
- 商品多氛围足人气旺 海口特色农产品走俏冬交会(2019-12-16)
- 海口美兰区灵山镇美庄村乡村振兴工作队聚焦民生工程解(2019-12-16)
- 海口台湾两地共建回流文物交流平台(2019-12-16)
- 全球知商(海口)科创项目对接会在海口举办 8个国际项(2019-12-16)
- 海口市2019年度社科规划课题顺利结项(2019-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