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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应急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政府办文件)海南省琼海

移动版    时间:2016-02-18 20:01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度应急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企事业有关单位:
   
省政府将于20141月上旬对我市开展应急管理考核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琼府办[2013]18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应急管理考核工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能,对2013年度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本情况。总结2013年四大类突发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起数、级别、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近年相比较情况,以及总体态势、特点等。

(二)应对工作总结。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以及单位预案,从组织领导、预案管理(含演练)、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2013年应急管理工作进展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既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13年我市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分别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的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剖析,总结经验教训。

二、组织工作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为四个编写组,各组成员单位负责编写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在各参加部门报告基础上,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事件总结评估报告。分组情况如下:

(一)自然灾害类编写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成员单位:市农林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

(二)事故灾难类编写组。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边防支队。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编写组: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编写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市信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根据《海南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确定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做好本单位2013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并按照要求收集好本单位相关考核资料装订成册,以备省考核工作组检查。

(二)各牵头部门、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类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准确,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内容详实、层次清晰。

(三)各成员单位务必于20131225日下午16:00前,将总结评估报告报编写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务必于20131227日下午16:00前,将汇总编写的本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地点: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大楼517室),联系人:赖昌裕;联系电话:62930436;传真:62937965;电子邮箱:62932362@163.com

附件:办215号附件1 2013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单位.doc

办212号附件2 琼海市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人员联系表.doc

办215号附件3 部门和单位考核资料.doc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22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气象局,市公安边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2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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