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琼海要闻)海南省琼海市
移动版 时间:2016-02-19 03:06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陈丽妃)国家发改委11月27日公布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琼海市位列其中。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等11个部门联合评审,按照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适当倾斜、根据京津冀协调发展要求适当向京津冀地区倾斜、在长江经济带地区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进行城市功能区转型试点,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具体措施实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及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的原则,同意将北京市房山区等59个城市(镇)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我市位列其中。
发改委在同时发布的名单中明确,2015年底前启动试点,到2017年与第一批试点地区同步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试点地区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镇)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开发区转型、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带动新农村建设等领域,根据批复的各试点城市(镇)《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任务,结合本地发展实际,重点突破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闯出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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