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W2012029号地块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海南省琼海市
琼海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琼海W2012029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海府函[2013]30号)批准琼海W2012029号地块《征地工作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琼海市部分)(琼府[2009]41号)文件执行。
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
权属单位
面积(亩)
征地补偿费(万元)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小计
万泉镇新市村委会
3
6.505884
5.91444
12.420324
合 计
3
6.505884
5.91444
12.420324
三、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该项目征收土地涉万泉镇新市村委会,土地征收后采取货币安置和土地折价安置。参加社保人员按《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在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万泉镇政府,联系电话:0898-62880305。
五、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琼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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