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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企业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不执行将被曝光

移动版    时间:2016-02-26 20:11

  海南日报海口11月12日讯(记者洪宝光 实习生王娟)本月起,海口市正式启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今年年底,海口市对按比例和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情况进行公示,并对其进行补贴和奖励,对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进行公示曝光。

  “海口市登记在册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约有1.1万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占30%左右。今年以来,超过2/3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都没有获得就业机会。”今天,海口市残联就业部主任潘文俊说,多数残疾人不能获得就业机会主要是因为部分单位依然对残疾人存在歧视。

  一直以来,省残联等6部门明确要求,各市县要了解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结合岗位需求,依托社会力量建立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组织残疾人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使残疾人的劳动能力适应用人单位的需求;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培训后就业率相挂钩机制。

  海口作为全省唯一对残疾人就业进行公示的试点城市,本月起正式启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今年底,海口市政府残工委将对不按规定为残疾人提供足够就业岗位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公示曝光。

  此外,对于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海口市将落实“公示制度”促进其就业。从海口启动公示制度试点工作起,对于不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目前,海口市相关部门正在草拟相关政策,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开展的职业培训进行补贴;对安排就业困难残疾人或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和一次性岗位补贴等。

  促残疾人就业不妨政府带头

  -饶思锐

  “海口市登记在册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约1.1万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占30%左右。今年以来,海口市仅解决了近600名残疾人就业,超过2/3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都没有获得就业机会。”

  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而言,他们更希望依靠个人劳动获得体面收入,而不是靠家庭、社会或政府救济维持生活。促进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自我实现的需要,是社会和谐的需要,更是切实减轻政府和残疾人家庭负担的需要。

  然而现实中,一些单位依然对残疾人存在歧视。海口市根据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情况进行补贴奖励或公示曝光,是维护残疾人权利的重要一招,但这一制度能否落到实处才是关键。对海口市而言,恰恰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残保金缴纳情况和吸收残疾人就业的情况最不理想,因而只有政府带头示范,面向残疾人招录公务员,才能更好地引领社会,破解残疾人就业的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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