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职工的一封信
致全市广大职工的一封信
尊敬的海口市广大职工朋友:
你们好!当前,海口市正在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我们每一名海口市民,尤其是广大职工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为了椰城美好未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是“双创”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不仅关系到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也关系到我们海口市的城市形象。您的每一个文明举动,不仅关系到您及家人的幸福,而且将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请您牢记以下要求并努力模范践行:
一、机动车驾驶人“三不准”:1.不准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违规停放;2.不准闯红灯;3.不准随意变道。
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八不准”:1.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2.不准逆向行驶;3.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4.不准闯红灯;5.不准搭载人数超过一人;6.不准接打电话;7.不准超限载物;8.不准安装或手持遮阳伞。
三、行人“三不准”:1.不准横穿马路;2.不准闯红灯;3.不准攀爬护栏。
四、摩托车驾驶人要遵守的管理规定:摩托车不得驶入海口城区;在郊区行驶时,驾乘人员要按规定穿戴头盔和其他防护装备,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摩托车,不得超限载人。
五、不准酒后驾驶。饮酒之后不得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
六、随时关注和遵守最新发布的交通规则。
各位职工朋友,创造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参与,让我们携手并进,为实现海口市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而努力。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海口市总工会
路况信息
现阶段施工的路段:南大立交桥周边道路(海秀快速干道施工)、秀华路、新港路、外滩路、长滨路(长滨东五街交叉口往225国道方向)施工、丘海大道人行道改造、龙华路(大同一横路口至友谊商场)、新大洲大道(琼山大道路口至省道S201路口)、海榆大道(灵山镇至机场红绿灯路口)、丘海一横路 、环岛路(海甸三西路口至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路段)、南沙路与龙昆南交叉口、国兴大道(龙昆南路口至海南大厦)、广场路、海秀中路、海秀西路、海盛路、中山路(全封闭),以上路段正在施工,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请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按交通指示牌或现场执勤民警指挥行驶,也可以提前绕行,请过往车辆小心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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