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纠纷开枪伤人 海口男子因非法持枪罪获刑
移动版 时间:2016-03-08 03:02
海口男子因非法持枪罪获刑
海南日报海口2月22日讯(记者 计思佳 通讯员 李明建)因土地归属问题和同村人起争执,今年41岁的海口男子李某召用自己私藏的火药枪开枪伤人。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李某召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013年的一天,李某召在海口市大英村取得一支火药枪,并将该枪藏匿于美兰区灵山镇东和村的家中。2015年3月20日18时许,同村人冯某君带人拉土到李某召家后面的废弃鱼塘进行填埋,准备盖房子。李某召与冯某君就土地归属问题发生争执,回家后拿了一把火药枪,装在书包里和朋友来到现场。
李某召持枪向冯某君、冯某雄等3人开枪,打伤冯某君后逃跑。2015年9月23日7时许,民警将李某召抓获,并从其家中缴获作案用的火药枪。经鉴定,冯某君受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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