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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坡中学里一次特殊的开庭

移动版    时间:2016-03-08 03:18

“琼海市人民法院现在开庭。”今天上午9点34分,审判长的一句话,正式启动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庭审。不过,开庭的地点比较特殊,不是在法院的审判厅内,而是在琼海市长坡中学教学楼前。

琼海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冯卿告诉记者:“今天是国际禁毒日,为了用现实案例面对面向师生宣传禁毒知识,我们特别将法庭设在这里。”

横拉的蓝色背景布上高悬着国徽,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按照常规庭审布置,法检人员一一列席就位,被告人李某也在法警的押解下就座。

“为什么要吸毒?”

“一时好奇。”

“吸毒多长时间了?”

“10年。”

“为什么要贩毒?”

“吸毒后没钱买毒了就只有贩毒。”

庭审中,法官与李某的对话让人警醒。

据介绍,出生于1979年的被告人李某是琼海万泉镇文曲村人,因反复吸毒被施行两次强制戒毒,2012年2月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经审查,李某为了以贩养吸,从他人处购买毒品海洛因,并于今年2月19日到24日期间向吴某、黎某等人贩卖毒品8次共0.5482克。经过审判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李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手机等作案工具上缴国库。

“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希望在座的学生不要学我。”听到判决后,一直声音低沉回答法官问题的李某在陈述中突然略微提高了声调。

800多名长坡中学高中部学生全程听完了40分钟的庭审。

庭审结束后,琼海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还向参加旁听的学校师生发放《致全市人民禁毒宣传的一封公开信》等禁毒宣传资料,引导学生参观禁毒宣传知识展板。

本报记者 许春媚 通讯员 杨亮

(本报嘉积6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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