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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海:政府将“清剿火患”战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移动版    时间:2016-03-12 03:59

人民网琼海11月11日电 近日,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发文部署深入推进社区、农村清剿火患战役,对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职责及任务等进行明确,并明确市政府将“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严格实施奖惩,努力构筑“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使“清剿火患”工作不断深化并确保取得实效。

根据公安部“11.1”视频会议及刘金国副部长重要讲话精神,海南琼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区、农村“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决定从11月7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对社区、农村开展火灾隐患“大清剿”行动,重点是深入社区、农村、街道排查火灾隐患,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全力确保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和重要时期的消防安全。

《通知》成立了由市政府王晖雅副市长为战役总指挥的全市“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全市各镇、国营(华侨)农场、派出所要成立由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主任,各村长、社区主任、民警为成员的“清剿火患”办公室,负责领导开展本辖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要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亲自带队检查,要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行政村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采取“网格化”排查整治要逐级、逐岗、逐人落实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不遗漏一家单位场所、不放过一处隐患。嘉积镇分管领导每周带队检查不得少于2次,检查社区不得少于5个,自然村不得少于8个。其他各镇、国营(华侨)农场、派出所分管领导每周带队检查不得少于3次,检查自然村不得少于15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对不具备消防执法权,及时将隐患情况函告消防支队;对可能涉及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市政府派人督促整改;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坚决做到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对排查的社区、乡村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通知》明确将“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市政府将根据各单位排查的单位数量,进行每周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凡是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的单位,严格实施问责,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清剿火患” 战役领导小组做书面检讨,对“清剿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将实施奖励,对发生亡人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或群死群伤火灾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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