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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整治电动车行车秩序 首日查扣千余违法车辆

移动版    时间:2016-03-14 03:20

  南海网海口7月17日消息 (通讯员陈世清 李盛兰 南海网见习记者吴湟帅) 7月17日,海口市首次开展电动车违法大规模集中整治,此次行动是在电动自行车上牌任务基本完成后,进一步强化对电动车的日常管理基础上进行的,标志着海口市电动车将逐步进入规范化管理时代。

  电动自行车上牌任务基本完成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贯彻落实《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2日起,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在市局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于今年5月20日,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第一阶段上牌30万辆的任务;第二阶段上牌工作也已于本月16日正式结束,已领取预约号但错过上牌时间的车主都将在7月26日全部上牌完毕,电动自行车上牌任务基本完成。

  全天查处1000多起电动车违法行为

  由于海口电动车数量多,加之长时间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海口市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日益突出,针对这样的情况,7月17日,海口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联合在全市大规模开展集中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凡出现无牌无证上路、闯红灯、逆行、私自改装、不按交通信号行驶、不按规章停放、营运拉客等八种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理,以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

  此次行动在海口市区四个区同时进行,市城区主干道及临街繁华路段为管理重点,交警、城管、特警、交通局运管处、各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城管大队共约2000人参加了集中整治,全天共查处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逆行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000多起,教育放行1500余人,其中驾驶未悬挂号牌电动车上路39起,125辆电动车因非法营运被交通局运管处查处。从今天的行动成效来看,市内主要路段电动车违章现象较以往有所改观。

  警方提示要按期接受处理

  因交通违法被依法查扣的电动车,驾驶人需在15日内(当天也可前往),凭警方所开具的法律文书,到海口市丘海大道118号交通违法处理大队接受处理。在前往违法处理大队接受处罚时,请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行驶证;驾驶无牌电动车被查扣的,驾驶人在前往违法处理大队接受处罚时,请携带身份证、电动车发票及合格证。

  海口交警提醒,从17日起,电动车进入规范化管理阶段,上牌的电动车驾驶人要随身携带行驶证,如果是2012年1月1日后购买的合格电动车,驾驶人也要随身携带购车发票,方便随时查验。车辆上路不要横冲直撞、不要逆行,驾驶电动车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创建海口良好的交通环境秩序,做一个文明的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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