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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博鳌两级政府成被告

移动版    时间:2016-03-14 20:45

  本报9月26日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白玉琳 蔡莹)10年前,苏某平等10人支持建设,同意政府拆迁房屋。可10年后他们虽然得到了政府安置的铺面,却一直没有产权证,为此他们将琼海市政府和博鳌镇政府告上法庭。近日,在海南一中院的大力调解下,该案终于得到和解。

  2001年,苏某平等10宗案件的原告分别与博鳌镇政府达成协议,同意镇政府拆迁他们的房屋。博鳌镇政府则择地建房安置他们居住,同时在安置区商贸市场内分别为他们10人安排铺面。但铺面房安置完毕后,苏某平等人相应的房产权登记没有及时得到确认。为此,苏某平等10人于今年8月向海南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琼海市政府和博鳌镇政府为其办理铺面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此10宗案件的审理,得到海南一中院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琼海市政府和博鳌镇政府同意为苏某平等10人办理或协助办理铺面房产权证,苏某平等10人请求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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