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廉洁施政治生态 海口"五工程"改进干部作风
本报海口5月8日讯(记者林伟柏彬)今天上午,海口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海口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五大工程”,即提升素质工程、项目推进工程、提速增效工程、惠民暖企工程、规范管理工程,通过五年的努力,力求使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变,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
《意见》提出要大力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处级领导干部5年内接受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50个学时。
各区和市直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每年不少于2个月下基层工作和调研,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撰写1篇以上有分量的调研报告,领导班子一半以上的调研成果要转化为政策措施。
今年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项目建设年”,《意见》为此提出,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要求严格落实11项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每位市领导都挂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包干负责。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重点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建立“首席代表”或“审批办”机制,积极推进职能部门建立业务审批处室并成建制进驻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此外,要精简会议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海口市直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行业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开1次。文件、材料、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请示报告类文件不超过3000字,简报不超过1500字。
严格实行“六不准”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擅离职守、办事拖拉及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实行中午禁酒制度,除特殊情况外,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期间,中午不准饮酒。
《意见》要求海口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密切联系群众当成一种责任,每人至少联系1个企业、1个重点项目或基层单位、一个挂钩户,每年驻点时间不少于1周,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
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经营性服务性收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所有规费实行“一站式”收费制度。严禁强迫企业缴费参加指定的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
《意见》要求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定期对公款出国(境)、公车购置和运行、公务接待三项支出情况进行清理统计,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严格控制检查评比和各类节庆论坛活动,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参加剪彩、奠基、颁奖等庆典和应酬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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