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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不分一本二本合并录取

移动版    时间:2016-03-19 03:34

记者从今天(3月17日)上午召开的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获悉,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海南的高考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不分文理,每科原始分满分150分,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和学生自选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每门卷面满分100分)的标准分合成之后的标准分,作为高校录取总成绩。

同时,从2017年起,我省将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从2020年起,我省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我省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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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海网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海南将实施《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成绩合格是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等级性考试将与统一高考3个科目成绩的标准分合成后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总成绩。

    合格性考试成绩为获得高中同等学历认证证书的必要条件

合格性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共14个科目。

考试内容:限定在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范围内。

成绩呈现方式:按原始分记为合格、不合格两类。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在高三毕业前可再参加一次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考试成绩应用:合格性考试成绩终生有效。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或社会考生获得高中同等学历认证证书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此外,合格性考试成绩还将按原始分提供给招生高校参考。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外语笔试不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个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个科目的笔试采用合卷,两科合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个科目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个科目的技能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等的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由各市县(单位)或学校按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个科目的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均控制在30分钟以内。

    等级性考试分数将计入高考总分

等级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共6个科目,学生可任选其中3个科目。

考试内容:限定在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修Ⅰ内容范围内。

成绩呈现方式:以标准分呈现,由省级考试招生机构与统一高考3个科目成绩的标准分合成后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总成绩。

考试成绩应用:等级性考试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往届生当年有效。

考试方式:各科目等级性考试均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合格性考试时间为每年7月初等级性考试时间为高三下学期6月9日—10日

据了解,省级统一笔试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时间为每年7月初。2018年省级统一笔试科目安排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科目中的部分学科统一考试,每天安排3个科目的考试;从2019年开始,省级统一笔试科目安排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学科统一考试,并安排上一学年相应统考科目的补考。学生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和个人的学习进程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等级性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下学期6月9日—10日进行,每天安排3个科目的考试。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个科目,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5个科目的技能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等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4月底以前进行,并于5月底前将考试成绩报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备案,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发文。

    等级性考试暂不能更换已选科目与重考

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等级性考试中,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这是考试制度建设的重要突破。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中,可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为便于选考,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一般可在完成高一学年的学习后开始选择,高二学年结束时确定选考科目)。高校要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保证信息透明、对称,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做出安排。

目前,考虑海南省的实际情况,暂不提供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的机会。但省教育厅将积极创造条件,在条件成熟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以减轻学生一次考试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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