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男子自称老板“借”电动车 骗2万元被判刑2年
移动版 时间:2016-03-20 03:43
今年46岁的吴某读到初中就辍学了。他长期无所事事,却干起了谈生意借车并骗走车辆销赃的事情,4名琼海居民共计被吴某骗走2万元。日前,男子吴某因诈骗罪获刑2年。
吴某经常换住处换电话。原因是,他怕有人找到他。2015年7月,吴某被琼海警方刑拘。
2015年5月中旬,琼海嘉积镇居民周某被一名男子请去饭馆吃饭,说是帮他占卜,帮周某发财。“他说他去接人,借我的摩托车骑一下,结果就再也找不到人了。”周某事后告诉警方,他的摩托车价值1万元。
一个月后,定安县男子邓某遇到一个农产品“收购商”。吴某说,他要收购当地的农产品,数量很大。邓某看吴某没车不方便,就把摩托车借给对方“接人”。
结果这辆价值6000多元的摩托车,被吴某转眼间就卖了2000多元。
同年6月19日,文昌市文教镇居民李先生认识了一位搞铲车的“公司老板”。第二天,吴某说借电动车去工地转转,结果一去不复返。同月月底,吴某又在定安以提供生意信息为由,借车诈骗得手。
同年6月29日,吴某归案,最终,收购赃车的30岁男子符某也随即到案,被骗走销赃的车被警方追回。
因4次诈骗涉案2万元,且吴某系诈骗累犯,被从重处罚。琼海法院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2年。同时,符某也因明知是赃物而销赃,一审获判缓刑。
更多新闻 >>
- 中共琼海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全体(扩大)会(2023-10-26)
- 傅晟以“四不两直”方式暗访检查燃气安全工作时要求 (2023-10-15)
- 田志强到嘉积开展下访接访 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心声 依法(2023-10-15)
- 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2023-10-12)
- 傅晟到中原督导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时强调 深学细照笃行 (2023-10-12)